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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兩招 控管P2P平台

金管會。聯合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604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繼im.B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爆雷後,又一家債權投資P2P旭新科技、違法吸金73億元遭檢調起訴,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昨(7)日說,已積極深入了解各家P2P經營模式和風險,又以最關切是否有「高利吸金」狀況,只要P2P廣告或宣傳涉及高保證利率、無風險,「我們認為就不妥」。

他說,目前朝兩方向控管,一、協助P2P業者加強自律,二、優化P2P業者與銀行合作機制,優化金流管理。

所謂「網路借貸」,是指實務上透過網路平台仲介,做借貸搓合者,依照個人或企業區分為P2P或P2B,依金管會規定,若未經許可禁止涉及吸收存款或發行有價證券,一旦違法都是涉及刑事。

林志吉說,金管會接獲民眾陳情,發現業者涉及違反《銀行法》或金融法規的可能,都會移送給檢調,根據台中地檢署新聞稿資料,旭新科技遭起訴,是因被認定有違反《銀行法》的不法吸金,金管會給予尊重。

金管會目前對P2P網路借貸平台和經營模式做了解,目的是一、協助P2P業者加強自律,包括尚未成立公會前、簽署的自律規範,二、優化與銀行合作的金流管理。

他說,6月初曾與P2P業者開過一次座談會,之後也針對個別業者進一步了解經營模式和風險,也一一釐清P2P業者是否有提供「保本或保證獲利」等違法狀況,只要涉及「高利率保證」、「無風險」都不妥。

金管會再度提醒民眾,若想要投資P2P借貸商品,要仔細了解平台運作模式,確保債權真實性,不要憑藉業者宣稱高獲利而貿然直接投入,需注意債權安全性和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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