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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4)日晚間泰山(1218)發布重訊,要求街口金科返還泰山由前經營團隊投資的36億投資款,而街口金科董事長胡亦嘉表示,目前都是按照合約進行,而那筆資金目前受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也沒也辦法動用。
先前泰山公司派及市場派在經營權爭奪時,由公司派主導通過以36億元取得40.39%股權,而後市場派龍邦(2514)旗下保勝投資認為過程違法,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訴訟,並以2.1億元做為擔保,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凍結尚未完成交易的22億元。
泰山今日晚間發布重訊,表示前董事長詹景超被金管會以決議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等規定開罰96萬元,並表示該決議因董事會決議違法而無效,要求街口返還36億投資額。
胡亦嘉表示,目前都是按照合約再進行,依照邏輯而言,先前泰山市場派及街口吵上法庭時,便有一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簡單來講,法院說那筆錢不能動,那現在對我喊話,那筆錢我也不能動」。並表示一切等待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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