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597字
金管會今日開罰中信金3千萬元,並宣布包括董事長、副事長、總經理等三大高階經理人的停職或減薪裁罰,也同步裁罰中信金旗下子公司台灣人壽1千萬元,以及停職總經理職務,合計金控及兩家子公司,共裁罰4千萬元。
中信金表示,尊重主管機關的處分,將虛心檢討,並針對缺失事項持續改善精進,公司營運並無影響。
金管會是針對中信金控大股東和擔任專門委員的張明田參與公司的財務、業務等多項重要決策,若再加上台壽保的總經理莊中慶被停職1年,此次總共有5位中信金體系的經營高層被處分,同時擔任投信董事長陳國世可能也會去職。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指出,中信金大股東未具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的身分,且1年7個月裡有60個場次,已是固定的報告形式,且公司治理精神,大股東有意見,必須指派董事在董事會上充分討論及決定。
此次金管會的裁處,包括停止董事長顏文隆執行董事職務6個月、停止副董事長陳國世執行董事職務1年,同時調降總經理陳佳文每月月薪30%為期3個月、調降張明田112年度所有薪酬50%為期1年,且暫停該公司申請轉投資6個月。
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擔任投信董事長的陳國世在投信討論重要業務時,也邀請大股東來參加,這不論是證券或投信,並未訂此內控,因此,也糾正證券及投信子公司。並要求投信董事會檢討董事長適任性,而且要求在董事會裡每位董事是贊成董事長留任或反對,都必須留下紀錄。
另外,證券也將檢討已離職的前總經理的責任,並且列入紀錄。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