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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銀開行員20誡 近期發信客戶示警提醒

本文共1287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即時報導

中國信託商銀8月發信給客戶,信中提醒基於保障客戶資產與權益,已經開出中信銀行員禁止行使的20條行為,包含與客戶有私人借貸等不當資金往來,或是推薦轉介並非中國信託商銀提供的商品,甚至以個人或中國信託商銀名義製作廣宣、對帳單等資料或保證文件提供給客戶等,要求客戶自身留意。

中信銀開出的行員20誡,前提要求客戶要妥善保管自身的印鑑、存摺、取款條、金融卡、各項業務密碼等等,不應該交給他人或是銀行行員保管。

中信銀指出,基於保護客戶立場,已經明訂行員與客戶20條禁制事項行為,要求客戶如果發現,必須拒絕配合,以及立刻通知中信銀。

一、行員涉及保管客戶金融卡等,或甚至代替客戶開戶、或是未經同意擅自交易等。

1.行員代為保管印鑑、存摺、存單、取款條、金融卡、各項業務密碼、交易憑證,或是保管已經簽章但尚未填寫相關交易內容的業務文件或表單,例如:提款憑證、產品契約等;或是代替客戶收受以及領取對帳單。

2.行員未經過中信銀許可外出收受現金,或是代替客戶全程辦理臨櫃作業或辦理存款、提款、開戶、帳戶資料變更、投資交易、保單轉換、部分贖回、解約等作業。

3.行員擅自偽造、變照、塗改申請文件或是偽冒客戶、主管、行員的簽章。

4.行員建議或暗示客戶填寫不實資料,引導或是代理客戶填寫風險屬性評估問券,或是引導客戶做不實陳述等等,或是唆使客戶偽造、變造各項資料。

5.行員未經過客戶同意擅自交易或不當招攬。

二、行員勸誘客戶以借款方式理財、私下不當資金往來、或代替客戶啟用變更網銀密碼設定

6.行員與客戶有私人借貸等不當資金往來,或是將行員帳戶提供給客戶交易使用。

7.行員鼓勵或勸誘客戶以借款、舉債等方式理財投資,或是約定由中信銀或行員提供特定利益、對價或承擔損失條件,推介客戶投資特定金融商品。

8.行員推介、銷售、轉介非屬中信銀商品或服務。

9.行員私下以個人或中信銀名義製作廣宣、對帳單等等保證文件。

10.行員私下以私人地址、私人電子郵件信箱,作為中信銀名義寄送客戶各項文書送達地址或信箱。

11.行員於電腦、手機等各種載具代替客戶操作中信銀網銀、行動銀行APP等交易系統,或是代理客戶交易、代替客戶啟用變更網銀密碼設定。

三、行員直接間接收受不當利益等

12.行員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承擔風險或損失,或直接間接向客戶要求或收受不當利益,包含中信銀規範以外的費用報酬或是利益等等。

13.行員違反客戶指示不當處分侵占客戶財產,或私下收受客戶資產損害客戶權益行為。

四、行員為了佣金或是業績目標而不當勸誘,或是接受顧客回扣、私自接受佣金等。

14.行員將客戶資料以任何形式交付給與業務無關的第三人或受理代辦公司貸款案件。

15.行員以錯價、放佣或其他不當折減保險費方法向客戶招攬保險業務。

16.行員為了獲取佣金或是達到業績目標,不當勸誘客戶在短時間內,以異常頻率多次贖回以及轉換投資標的。

17.行員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顧客回扣、要求招待、餽贈或私自接受佣金、酬金以及其他不當利益,或甚至參與客戶投資。

18.行員代替客戶投資金融商品或是操作投資。

19.行員有其他惟法令規範行為。

20.行員以及配偶、子女或利用其他人名義為上述行為。

中國信託商銀近期發信給客戶,信中提醒基於保障客戶資產與權益,已經開出中信銀行員禁...
中國信託商銀近期發信給客戶,信中提醒基於保障客戶資產與權益,已經開出中信銀行員禁止行使的20條行為。照片/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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