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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公眾安全 產險業者:投保公共意外險不可少

本文共534字

經濟日報 記者戴玉翔/台北即時報導

正值暑假期間,觀光景區、餐飲、百貨、各種遊樂場、展場、演唱會活動常擠滿了人潮。產險業者提醒,為加強公共場所安全,各縣市政府針對消費營業場所皆規定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無論是經營業者或策劃活動單位,都應將環境及人身安全納入計畫中,分散經營風險,確保永續經營。

泰安產險指出,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時,應檢視是否依業務種類投保以及保障額度是否足夠,可參考「各縣市法規所規定之應投保公共意外險的最低投保金額」,保障內容包含承保營業場所內發生的意外事故,或其受僱人在經營業務時造成他人的意外傷害,例如店內地板濕滑導致顧客跌倒受傷、服務員不慎將熱湯灑至顧客造成燙傷、商家操作遊樂設施不當造成遊客傷害、火災造成第三人傷亡等,因商家管理疏失所造成第三人的意外傷害,皆屬於賠償範圍。但若因天災、罷工、暴動、民眾騷擾、要保人或被保人故意行為所致損傷等,則不在理賠範圍內。

針對各類活動的主辦單位,泰安產險建議,活動期間聚集人潮較多,意外風險相對提高,更顯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必要性,業者可透過保險公司作為責任轉嫁,並且可視活動需求加保附加條款,補足風險缺口,例如活動中提供餐飲,可加保「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營業場所內裝設電梯者,可選擇「電梯責任附加條款」,為店家或消費者增添一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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