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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吳東進要求拉高委託書徵求門檻 金管會3理由拒

本文共967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新光金改選在上周五落幕且使改革派以三分之二絕對多數壓倒性的勝利取得經營權,對此新光金吳東進派多次隔空向金管會喊話,要求政府對金融業應拉高委託書徵求門檻,對此金管會首度由銀行局、證期局兩大局出面回應:基於三大理由,沒有必要再拉高委託書徵求的門檻。

這三大理由包括:1、台灣相較美國等多國,還額外訂定了徵求人持股股數與期間的資格;2、委託書徵求制度必須要兼顧小股東的權益;3、金管會對大股東的委託書徵求已經訂出更為嚴格的大股東適格性的要求。

對於上述三理由,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指出,美國、日本、香港、新加坡都有委託書徵求,但都沒有對徵求人資格作嚴格的限制,相較之下台灣相當嚴格,尤其特別規定徵求人的資格,把有限徵求原先的必須持有80萬股,且持股一年以上、千分之三的股權比重,提高至200萬股、千分之五的股權比重:「這比一般企業的標準來得更高!」

因此,對於吳東進派主張,將徵求委託書的有限徵求持股比重從0.5%再提高至1%,張子敏明確回應,有限徵求已較其他國家更嚴格了:「其他國家對徵求人不論是資格及股數均未限制,所以條件已很嚴格!」而且張子敏還強調,仍要顧慮小股東權利,包括提名權及投票權,這些都要顧到。

張子敏還舉例指出,像是銀行工會,就曾向金管會表示不能訂太嚴格,否則會讓很多小股東不能徵求委託書、董事會席次,他還直言:「公司經營的好,就能得到股東的支持!」

對此金融圈人士指出,其實在金控、銀行改選時,如公股金控,包括兆豐金、合庫金、第一金等旗下銀行工會,先前也都曾有徵求委託書,希望爭取席次的經歷,除非事先能達成協議,否則若把門檻拉太高,等於剝奪小股東的權益。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也強調,金管會在金融業的徵求委託書,尤其對金控公司已經更嚴格:「10%以上才能無限徵求!」

他進而說明,所謂10%其實很有學問,並非只是表面數字而已,而是必須取得主管機關對大股東適格性的審查,才能作無限徵求,已經比其他公司來得更為嚴格。他指出委託書本身是中性的,金管會也應公平對待其他的小股東:「不可能無上限拉高門檻!」包括也希望透過委託書制度,也讓公司股東會順利召開。

童政彰也指出,吳東進先前就有通過金管會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但至於為何不用無限徵求,而是用有限徵求,他認為委託書徵求涉及大股東在資本市場的決策,並非持股超過10%就一定會用無限徵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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