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358字
針對媒體報導「台新金(2887)曾開價併新光金(2888)」一事,新光金今(17)日發布重大詢息澄清,本公司對於台新金控來函事宜,均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董事會相關決議均依循「證券交易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辦理。
有媒體報導,新光金董事林伯翰日前提出證據指出,台新金2022年6月到10月間五度來函新光金,並開出以0.584股台新金,換1股新光金的方式合併,並承諾將增資新光金200億元,希望兩家金控儘速能合併成國內第三大金控,以因應全球金融市場劇烈變動。
延伸閱讀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