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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樹就能發大財?福華洪奇昌:碳權開發首重林下經濟

本文共738字

聯合報 何醒邦/台北即時報導

新內閣名單19日公布環境部長由氣象達人彭啟明出任,他指收碳費不是從企業肥鵝上面拔毛,或是瘦鵝就不拔,要有明確碳定價路徑圖;他也曾開玩笑說,全民瘋搶碳匯,就像王老先生有塊地,大家都認為只要有一塊地種樹就能發大財。

大同集團旗下子公司福華電子董事長洪奇昌則指出,目前台灣中小企業對於收碳費、減碳的壓力相當大,要化解碳焦慮,可強化碳資源開發,但並非擁有森林即可,還要育林、造林,有「林下經濟」才算。

而開發碳資源,並非傳統印象中的破壞式、移除式開發,而是偏向「開創」,既要保持森林的原始多樣性,還要復育、維護,更要讓當地民眾參與,甚至幫助其脫貧,他舉福華開發印尼森林綠碳為例,若原本土地上就有森林,還要協助社區居民養羊、養雞,產生羊奶雞蛋等,增加其收入,即所謂「林下經濟」,也是一種ESG的形式。

福華電子新成立「福華智能」公司搶攻碳權生意,洪奇昌建議政府可以攜手大型企業或自然資源開發商,將碳資源開發列為重要項目之一。

洪奇昌比喻,碳權就像新藥開發,要將現有的自然資源,透過一些方法,創造出新資源,然後再去第三方機構登錄認證,接受各界的挑戰與質疑;通過之後,才進到第二階段的實地查驗,整個程序約耗時3年,才能拿到「碳證」。

例如福華智能開發印尼森林綠碳,已就Verra驗證碳標準 (VCS) 申請「經認證之碳單位(Verified CarbonUnits, VCUs)」專案,產出的碳信用額度之銷售權、所有權分配、利潤分配等事宜簽訂合約。

他說,專案已進到審查階段,初估第2季可取得初步抽樣認證,實地驗證完之後,有望在2025年底取得完整憑證,預計每年有110萬噸碳權,可賣給需要的企業,福華也將成為可認列碳權收入的公司;但屆時可掛牌交易的碳權交易所並不僅限於台灣,印尼、新加坡等地也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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