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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銀砲轟智冠高估榮剛價值 智冠出具獨立專家意見書

本文共811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昱翔/台北即時報導

遊戲通路大廠智冠(5478)今(10)日回應網銀質疑智冠高估榮剛(5009)價值,並出具獨立專家意見書,發表四大聲明,以下為聲明稿:

針對網銀公司113年1月7日暨1月9日聲明一再詭稱換股案報告「將榮剛價值高估了51%」云云,實際上反映網銀公司慣於斷章取義甚且曲解專業,惟其說詞聳動、易生誤解,本公司特指明公開說明書第159、160頁部分予以釐清:

1、本公司公開說明書第159頁之獨立專家意見書就市場法部分,列舉對比榮剛公司的可類比公司價值乘數計算彙整,計算出可類比各公司之EV/Sales、EV/EBITDA、P/B、P/E平均數,如下:

2、根據上開平均數,公開說明書第160頁計算榮剛公司依市場法計算之股權理論價值,分別為乘以EV/Sales平均數計算為72.84億元,乘以EV/EBITDA平均數計算為327.29億元,乘以 P/B平均數計算為141.80億元,乘以P/E平均數計算為334.73億元,如下:

3、很明顯可見,以EV/Sales平均數計算與以P/B平均數計算的股權理論價值有重大差異(離散程度大),甚而最大差距高達約4.59倍(334.73/72.84),因此公開說明書第159頁獨立專家指明「由於榮剛材料EV/Sales及P/B之價值乘數與盈餘相關價值乘數計算之結果差異較大,考量正常獲利企業之價值驅動因子為盈餘相關之價值乘數,因此本意見書排除採用EV/Sales及P/B所推算之股權理論價值」,如下:

4、綜上,獨立專家以其專業素養,忠實表達四項指標評價結果,再依照學理根據,不採用EV/Sales和P/B。網銀公司所發聲明恣意斷章取義,對於依EV/Sales和P/B平均數計算所產生巨大差異(離散程度大)故意視為不見,只是為求新聞效果而聳動詭稱榮剛價值高估了51%云云,反倒坐實網銀公司為反對而反對、斷章取義且缺乏專業知識與能力之真實面貌。

以上說明,以利公眾及投資人更加了解本案件評價依據及所涉專業。

說明二。智冠/提供
說明二。智冠/提供
說明三。智冠/提供
說明三。智冠/提供
說明一。智冠/提供
說明一。智冠/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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