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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化(6505)今(23)日公告,台南市環保局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裁處新台幣300萬元。公司表示,針對本次裁罰,將提行政救濟以維護公司權益,惟仍將於法定期限內先繳納罰鍰。
台塑化指出,2013年1月24日台南環保局稽查認定,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路基改良使用之本公司副產石灰產品為廢棄物(當時為雲林縣政府合法產品登記期間)。而本次台南市政府以限期未改善為由,再次裁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並限期完成改善。
台塑化表示,針對本次裁罰,本公司將提行政救濟以維護公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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