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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合併程序! 亞太電信將於10月27日召開臨股會

本文共1174字

經濟日報 記者黃晶琳/台北即時報導

遠傳(4904)即將合併亞太電信(3682),但亞太電信日前以臨時股東會通過與遠傳合併案,被小股東告上法院,控訴亞太電信臨股會通過遠亞合併案有瑕疵,法院判決「決議應予撤銷」,亞太電信11日晚間公告董事會決議,將於10月27日召開臨時股東會,召集事由為提請同意與遠傳合併案原決議繼續執行及以本案決議補正及追認與遠傳合併案原決議或有的瑕疵案。

亞太電信公告指出,將於10月27日於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2樓(臺北新創實驗室國際會議廳)舉行實體股東會,四項報告事項包含第一案:上晉會計師事務所陳慈堅會計師委任書之增補協議書案;第二案:上晉會計師事務所陳慈堅會計師針對其民國111年2月22日與遠傳合併案換股比例合理性意見書之說明案;第三案:李和音董事自身利害關係及贊成與遠傳合併案之理由說明案;第四案:審計委員會對智商法院判決之後續處理方案之審議結果報告。

亞太電信指出,召集事項為提請同意與遠傳合併案原決議繼續執行及以本案決議補正及追認與遠傳合併案原決議或有的瑕疵案。

業界分析,遠傳與亞太電信合併案去年2月底宣布,今年陸續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平會兩大主管機關審核,可望在第4季確定合併基準日。就在正式合併前夕,因為小股東訴訟案,恐影響合併程序,法院判決「決議應予撤銷」,亞太電信雖決定上訴,但為恐延宕合併時程,董事會決議重新補正程序,應該是希望年底前順利合併。

而牽動這個超達247億元合併案的訴訟案,起因為一個持有亞太電信3,000股的小股東將亞太電信告上法院的判決出爐,小股東控亞太電信臨股會通過遠亞合併案有瑕疵,法院判決「決議應予撤銷」。

這場小股東的逆襲源自亞太電信2022年2月25日董事會通過與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將終止有價證券上市買賣及辦理解散。2022年4月15日亞太電信舉行臨時股東會,討論並投票通過與遠傳合併案。

臨股會上,亞太電信股東之一台灣大哥大(3045)代表表示,依照企業併購法第12條第一項規定,台灣大哥大不同意亞太電信110年2月25日董事會所通過,提請今日臨股會決議的與遠傳電信合併案,並放棄對臨時股東會對相關合併案表決權。

除了台灣大以外,亞太電信小股東質疑,換股比例被賤價出售,大股東之一的台鐵是否表達意見,董事之一的李和音(鴻海(2317)董事代表、遠傳資深副總)沒有迴避等。當下亞太電信也強調,反對股東可以行使買回權。現場包含台灣大哥大、多位小股東等均簽下異議聲明書,要求按照當時公平價格收買股東持有股份。

雖然亞太電信已經將異議股東股權買回,但小股東認為臨股會有瑕疵,一狀將亞太電信告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據了解,該名小股東持股約3,000股,是一個知名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台大法律畢業,更擁有美國知名大學法律碩士,專業領域包含競爭法與公平交易、資本市場與融資、併購與合資、私募基金及創投基金、公司治理與法令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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