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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報告書新規 五大重點

本文共362字

經濟日報 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台灣證券交易所配合金管會政策,為健全及強化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會重視永續報告書編製責任,修訂永續報告書相關規定,近日頒布新規定 ,包括建議永續報告書宜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每年8月底前完成申報永續報告書,新規定公布起實施。

證交所在「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修正,畫下五大重點,一、永續報告書宜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二、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下的上市公司,應自2025年起編製永續報告書,並鼓勵永續報告書可參考SASB準則揭露行業指標資訊。

三、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的水泥工業等11種產業別上市公司,應適用產業別永續指標;四、修正有關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相關資訊,並明定上市公司分階段適用揭露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之時程;五是考量上市公司編製永續報告書及確信作業時程規劃之實務,明定公司應於每年8月底前完成申報永續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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