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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胡亦嘉回任街口投信董事,證期局今日證實,投信顧公會已收到街口改派投信法人董事的申請。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關於胡亦嘉回任街口投信董事回任,已向公會方面了解,公會的確已有收到變更董事的申請,公會將以最快速度完成初步審查,並將結果報送證期局,證期局再作最後的審查,證期局這裡也會再向公會了解,街口送來的文件是否已經齊備,讓審議結果儘快出爐。
街口投信創辦人胡亦嘉對外宣布自行回任投信董事,對此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上週二表示,依相關投信投顧法等相關管理規定,胡亦嘉若要回任董事,要在改派法人董事的事實發生的5日內函送投信顧公會,並由公會將審核結果送到證期局,今日證期局則對外證實,已收到街口的申請。
證期局上周也表示,證期局和投信顧公會都會以投信顧法68條、公司法30條都審查其是否符合投信董事的資格的限制,投信顧法第68條有14款對董事資格的規定,公司法第30條的也有規定,證期局都會逐條審查,不論公會審核看法如何,證期局都有最後的准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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