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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考察後 上海自貿區制度型開放方案公布

本文共870字

中央社 台北7日電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考察上海並宣示要全方位大力度推進改革和開放後,中國國務院近日印發推進上海自貿區高水準制度型開放的總體方案,表示要打造國家制度型開放示範區。

綜合新華社與中國網財經今天報導,中國國務院日前印發「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在上海自貿區率先構建與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打造國家制度型開放示範區,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路徑、積累新經驗。

這項「總體方案」聚焦7個方面,提出80條措施:

一是加快服務貿易擴大開放。推動金融、電信等重點領域高水準開放,鼓勵金融機構和支付服務提供者率先推出電子支付系統國際先進標準。支持依法依規引進境外電子支付機構。支持跨國公司設立資金管理中心。

二是提升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準。優化完善進境修理貨物、商用密碼產品、醫療器械、葡萄酒等特定貨物進口管理,試點實施簡化境內檢疫程序、擴大預裁定申請主體等便利化措施。

三是率先實施高標準數位貿易規則。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率先制定重要數據目錄。企業和個人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數據,且符合國家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要求的,可以向境外提供。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

四是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大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等保護力度,進一步加強行政監管和司法保護,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

五是推進政府採購領域改革。接軌國際通行規則,構建規範透明、科學嚴密的政府採購管理體系。

六是推動相關「邊境後」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強勞動者權益保護,支持展開綠色低碳領域國際合作,鼓勵環境產品和服務進出口,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

七是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完善監管規則,健全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監管體系,推進全流程監管。

「總體方案」要求,上海市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推進各項措施落實。國務院有關部門對確需制定具體意見、辦法、細則、方案的,應在此方案印發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商務部要組織展開成效評估,支持上海總結成熟經驗並及時複製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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