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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青在陸法律實習重啟 專家籲放寬台籍律師執業

本文共831字

中央社 記者張淑伶上海7日電

時隔4年,上海台青法律實習在疫情後首次恢復現場運作。相關負責人不諱言,受兩岸關係等因素影響,今年前來實習的台生數量較少;他並呼籲陸方持續放寬台籍律師在中國大陸的執業範圍。

2023「台灣青年法律人才實踐基地」啟動儀式今天在上海君倫律師事務所舉行,本屆共有來自台灣的7名學員,其中3人已經通過台灣的律師資格考,他們分別在7家律所實習,為期一個月。

這項活動自2016年開始,招募台灣的法律系學生赴上海實習,了解中國大陸的法律執業環境,至2019年已舉辦4屆,累計有81人實習。

上海君倫律師事務所主任丁德應在致詞時說,這些學員中,有人後來繼續在北京大學研究所就讀,然後在海牙國際法院工作;有人在越南開辦律所;有人留在上海做執業律師;也有人留在台灣繼續準備大陸的律師資格考試;或是繼續在台深造、工作。

高朋(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蔡世明受訪時表示,兩岸關係不佳,相關實習機會難在台宣傳,目前主要是透過既有學員返台後的經驗分享,因此在疫情中斷3年後,今年的實習生數量較少,但他強調這個項目參與者「不求多、在精」。

他也說,以往4屆培養的81名台灣法律實習生中,目前在大陸擔任律師的僅4位。實務上,台灣人赴陸工作的考量很多,包括家庭因素等。

目前台灣人在中國大陸擔任律師,必須通過中國的相關考試,並完成一年的實習。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年2月時曾表示,據統計,歷來有578名台灣人通過了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根據中國司法部,台灣居民獲准在大陸律師事務所執業,可藉由擔任法律顧問、代理、咨詢、代書等方式從事大陸非訴訟法律事務,也可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方式代理涉台民事案件。

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範圍為5大類237項,即婚姻家庭,繼承糾紛,合約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等。

蔡世明多年來呼籲陸方,給予到大陸執業的台灣律師「同等待遇」,持續放寬可代理的案件,未來在民事、商事法上不需要受限於涉台案件,在刑事法上則可從參與涉台案件開始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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