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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泛民初選案完成結案陳辭 法庭延後裁決

本文共787字

中央社 記者張謙香港4日電

涉及47名泛民主派人士、香港至今最大宗的一起國安法案件,經過長時間審訊,控辯雙方今天完成結案陳辭,法庭押後裁決。

綜合本地媒體的報導,在雙方陳辭後,法官押後裁決,表示排期後另行通知各方,但會盡快處理裁決,初步預計需要3至4個月。

2020年7月11至12日,泛民陣營一連兩天舉行立法會選舉的「35+初選」,由選民參與投票,目的是選出參加同年9月立法會選舉(後因COVID-19疫情延後一年)的泛民代表,並爭取在立法會選舉取得過半數議席,以便有足夠票數否決政府任何議案,令政府無法運作。

這起案件被本地媒體稱為泛民「35+初選」案,共有47名被告,當局依香港國安法控告他們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大概指他們試圖操控投票,令他們取得立法會35席或以上,從而有足夠票數否決財政預算案,令行政長官辭職,政府停擺。

2021年初,警方拘捕了53人,其後起訴其中47人,包括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以及大批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梁國雄、楊岳橋、區諾軒、胡志偉、毛孟靜、范國威和郭家麒等。

這起案件自2021年3月起進入審理程序,先後由區域法院轉至高等法院,其後高院借用西九龍法庭進行審理,期間有31人認罪,16人否認控罪,後者自今年2月起受審。

高院首先完成舉證審理,上月29日起由控辯雙方陳辭。

因不認罪而被受審的16人是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泛民發起「35+初選」時,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警告,所謂初選的目的,是阻撓政府所有政策,這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這起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負責,不設陪審團。

香港國安法規定,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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