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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趙偉國涉貪 當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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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謝守真/綜合報導

曾口出狂言要「買下台積電」的大陸紫光集團前董事長趙偉國,今年3月傳出因涉嫌職務犯罪,被移送檢方審查起訴後,28日再傳出,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趙偉國被控非法占有國有資產人民幣4.7億餘元,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8.9億餘元(約新台幣39億元)。

根據央視報導,趙偉國遭到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其2018年至2021年間,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與特定的關係人李祿媛共謀,並由李祿媛實際控制的公司低價購買原本應當由紫光集團購買的通州商務園區計畫房產,取得房產溢價利益,非法占有國有資產人民幣4.7億餘元。

此外,於2014年至2021年,趙偉國還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等的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獲利業務交由李祿媛等特定關係人經營,或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向李祿媛經營管理的公司購買代建管理服務,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8.9億餘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貪汙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追究趙偉國的刑事責任。報導提到,在該庭審中,檢察機關提出相關證據,趙偉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而趙偉國在進行最後陳述後,於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宣布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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