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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金融吃金融」 前人行副行長范一飛被提起公訴

本文共934字

聯合報 記者陳宥菘/即時報導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27日通報,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前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涉嫌受賄一案,近日已由檢察機關依受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檢方指控范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通報並指,范擔任中國建設銀行計財部經理期間就有受賄情事,陸媒財新網指出,這已是范1990年代初的職務,顯示檢方倒查追溯近30年前。

據大陸最高檢通報,范一飛涉嫌受賄一案由大陸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檢指定,由湖北省黃岡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並於近日向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控,范一飛在中國建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中國建設銀行、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行等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通報未披露具體金額,此前有消息稱金額或達上億人民幣。

去年11月,范一飛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在任內被帶走調查,成為中共20大後首位落馬的副部級官員。今年6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調查結果指,范一飛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處以開除黨籍和公職的「雙開」處分。 6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范一飛作出逮捕決定。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當時通報,范一飛喪失理想信念,長期違規接受宴請、旅遊、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違規參加公款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在職務安排、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為官不廉,縱容親屬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執法活動。

通報又指他「靠金融吃金融」、「以錢生錢」,長期以「投資」為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18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一般認為,自2012年中共18大以來,在習近平主政之下,大陸力圖懲治政治腐敗,嚴打貪腐。

現年59歲的范一飛畢業後即投入金融業,在建行工作28年,曾任至副行長,爾後在中投5年,並於2015年2月出任人行副行長,期間主要分管支付、金融科技、數位人民幣等領域。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27日通報,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前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涉...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27日通報,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前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涉嫌受賄一案,近日已由檢察機關依受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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