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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指定蘋果Meta等6大「守門人」 禁偏袒自家服務

本文共1117字

中央社 記者田習如布魯塞爾6日專電

歐盟今天依據「數位市場法」指定臉書、谷歌、抖音的母公司及蘋果等6家大型科技企業為「守門人」,他們旗下的22個網路平台將不被允許技術性偏袒自家產品、綁住企業用戶、限縮消費者選擇。

歐洲聯盟(EU)自今年5月起實施的「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旨在避免大型網路平台壟斷市場,例如應用程式(app)商店限制開發商和消費者只能使用自家集團支付工具、無法連結到其他平台等。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今天發布符合該法定義的「守門人」(gatekeeper)企業,包括谷歌(Google)母公司Alphabet、亞馬遜(Amazon)、蘋果(Apple)、臉書母公司Meta、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微軟(Microsoft)。

這6家「守門人」是基於旗下部分平台服務的市場集中影響力而入列,包括微軟視窗(Windows)、谷歌安卓和蘋果iOS系統,各家應用程式商店、臉書和IG等社群平台、谷歌搜尋,以及亞馬遜、Meta和谷歌的廣告服務等,合計22個平台服務被歐盟執委會列入第一波規範對象。

歐盟提供「守門人」6個月緩衝期,也就是說,6家企業須在明年3月前向執委會提出報告,說明他們旗下被指定的平台將採取哪些改善措施,以符合「數位市場法」的規範。

執委會指出,原本也在候選之列的韓國三星手機瀏覽器(Samsung Internet Browser),以及微軟Outlook、谷歌Gmail電子郵件平台,經審查後被排除。此外,微軟的Bing搜尋引擎和數位廣告、蘋果iMessage等,則是下一波審查對象。

「數位市場法」對「守門人平台」列出許多該做與不該做的事項。

例如,這些平台將不再能把自家服務和產品的搜尋排序故意放在競爭對手之前,也不能阻止用戶移除其程式,不能任意追蹤用戶在其他平台的行為以達成行銷目的。

同時,這些平台應該允許企業用戶取得他們在平台裡的數據資料,並讓企業用戶能在平台上推廣與該平台自家產品競爭的產品或服務、並能與消費者在該平台之外完成交易。

歐盟內部市場事務執委布勒東(Thierry Breton)說:「數位市場法將會打開網路的門戶。今天我們指定了6家守門人,終於能對市場強權收緊韁繩,給消費者更多選擇,並為小型科技創新公司帶來新機會。」

違反「數位市場法」的企業,將面臨相當於不超過年營收10%的高額罰款,屢犯者的罰款上限將可達年營收20%。

歐盟在去年11月同步通過「數位市場法」與「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兩套對大型網路平台規範的工具,前者主要處理市場不公平競爭問題,後者處理網路內容的不實、仇恨、過度追蹤行銷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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