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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補習班爆霸凌 嘉義市府未督促落實通報遭糾正

本文共559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

監委林國明今天表示,嘉義市某短期補習班爆發霸凌事件,但嘉義市政府未能有效督促轄內補習班落實通報規定,且對補習班的班務管理上、對兒童保護不周,監察院通過糾正,促嘉義市政府改善。

林國明透過新聞稿指出,他調查「嘉義市某短期補習班發生女童遭霸凌事件疑未通報,市府是否善盡職責」案,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嘉義市政府,並請嘉義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

林國明表示,有嘉義市議員在今年5月質詢時指出,某補習班發生1名國小二年級女童在班上遭同學強令其脫光衣褲,並要求面對監視器鏡頭說「我是乞丐」,但老師進入教室見狀後,竟責罵這名女童。

調查發現,短期補習班人員是「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所規定的責任通報人員,執行業務時如果知悉兒少有遭受不當對待情事,應在24小時內通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

林國明說明,事發後,補習班老師及負責人卻未依規定通報;嘉義市政府未能有效督促轄內補習班落實知悉通報規定,且對於當天補習班在班務管理上及對兒童保護有不周等情形,事後也未能依法採取相關糾正或處置作為,因此監察院提出糾正。

林國明表示,嘉義市政府只配置1名人力,稽查轄內287家短期補習班,以致檢查密度不足,也造成稽查人員工作負荷沉重。嘉義市政府未能依法落實把關審核教學人員的專業資格,影響兒少權益,核有疏失,監察院也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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