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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產籲比照育嬰假 有薪長照假入法或給津貼

本文共342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6日電

台灣已進入高齡社會,全國教育產業總會工會(全教產)今天呼籲,政府應考慮比照「育嬰假」,給予有薪的「長照假」或給津貼,畢竟老人和嬰兒一樣,都須要尿布和奶粉。

全教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公教人員保險法(主管機關為銓敘部)第35條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設計,最長可領6個月的6成薪資。然而,如果是長輩的長期照顧需求,公教人員雖能請留職停薪的「侍親假」,但沒有津貼。

全教產指出,現在公教人員有照顧長輩需求時,往往須請事假或家庭照顧假,每學年最多7天(事假、家庭照顧假合併計算),超過就要扣除薪給,無法達到長照的需求。

全教產呼籲,政府照顧嬰兒,也應照顧老人,應比照「育嬰假」將「長照假」入法,如果無法成為有薪假,也應比照育嬰給予津貼,才能達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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