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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零容忍 立委提修法納入獎勵補助追討機制

本文共843字

中央社 記者王揚宇台北11日電

為保護及強化性騷擾事件被害人權益,民進黨立委陳秀寳、黃秀芳提案修正性騷擾防治法,若加害人有領受政府提供的獎勵補助,且經調查確定有性騷擾情事,其獎勵補助應全數撤銷、廢止並追回所領受的經費。

針對藝文圈性騷、性侵事件,文化部已啟動研擬追回、追討的機制。文化部強調,對於性騷、性侵事件絕對「零容忍」。

陳秀寳、黃秀芳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希望在立法院第2次臨時會修正性平三法時,應在相關獎勵補助規定仿效其他國家做法,增訂性平條款,並將性騷零容忍的精神入法,不要讓國家獎勵補助成為性騷行為人獲取更多資源及話語權的墊腳石。

台灣的性騷擾防治法應該參考美國、南韓等相關國家立法例,陳秀寳指出,若加害人有領受政府提供的相關獎勵補助,經調查確定有性騷擾的情事,其獎勵補助應全數撤銷、廢止並追回所領受的經費,且得視情節輕重對加害人停止補助,而辦理各項補助的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應將加害人列名「拒絕受理名單」。

根據衛生福利部性騷擾事件裁罰統計資料,陳秀寳表示,近年性騷擾裁罰事件的裁罰金額偏低,2022年有480件性騷擾事件,平均裁罰金額僅新台幣1萬8640元;2021年有484件,平均裁罰金額則為1萬9406元,顯示裁罰的金額無法有效遏止性騷擾行為。因此她提案修法,提高性騷擾的罰鍰,從現行的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改為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黃秀芳表示,這次修法不僅要強化性騷擾事件被害者的權利,讓被害者獲得所有必要的專業資源協助,更要落實國家對於性騷零容忍的原則,使其於案件申訴、調查乃至訴訟過程,能獲得政府提供的相關資源協助,包含醫療、驗傷、採證、心理復健、訴訟等必要費用的補助。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藍挹丰表示,期盼政府設置的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能提供被害者申請心理相關專業服務在場協助,以及後續的費用和資源挹注,避免在受害者心理和經濟狀態有需要的情況下,正義無法得到伸張。

前台北市議員邱威傑呼籲地方政府盡速就對被害人的心理諮商、法律扶助和醫療等,準備相關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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