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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情侶交往五年,打算要步入婚姻,男生的父母為了節稅,未來陸續將家族企業股份及房產…等等轉給男生,男生擔憂日後萬一跟女友離婚會被分掉一半,在公司就會失去話語權而不敢冒險,跟女友提出想要簽訂婚前協議後,女友十分生氣的表示很心寒…(新聞請點此)
婚前協議並不是切割,而是先有「財務秩序」,再談愛!
1. 婚前協議書並不等於分別財產,還是要看約定的內容!例如:可以約定每個月給女方20萬元自由處分金,未必對女方不利。
2. 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但未來股票的配股、配息是會列入婚後財產,男生與他的父母會擔心是有道理。
3. 簽下婚前協議書分別財產,配偶還是有「遺產繼承」的權利。愛你到白頭。
4. 運用信託贈與股票,確保股東投票權。
5. 最重要的是兩人真的相愛!法律是維護婚姻以及財務秩序,不必聽到協議就生氣。懂得運用婚前協議,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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