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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興櫃併送公發 效率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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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王奐敏/台北報導

在興櫃新制之下,未公開發行公司可同時申請登錄興櫃併送申報辦理公開發行,且得選擇一般公開發行或簡易公開發行機制辦理。

所謂「簡易公開發行」係指透過簡化公開發行申報書件,以降低企業準備公開發行的前置作業時間及成本,與一般公開發行程序的主要差異為檢送之財務報告從二本(查核期間共三年度)減少為一本(查核期間為二年度),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期間從一年縮短為半年,且內部控制專案審查範圍可經會計師評估後,針對公司重要之營運循環及管理作業進行查核即可,大幅降低公司帳務整理及內控制度建立之時間及成本。

但由於採簡易公開發行機制而有簡化申報書件,為強化對該等公司之監理,櫃買中心亦宣布公司登錄興櫃後將有適度之強化措施,包括公司於登錄後隔年申報股東會年報時須申報前一年度會計師內控專審報告及登錄後出具之最近期財報納入財報實審。

櫃買中心指出,過去公司須先公開發行,再召開股東會選任獨立董事後才能登興櫃,一般須耗費三個月左右,在興櫃新制下,申請登錄興櫃同時併送申報辦理公開發行,不論是一般公發或簡易公發,最快均僅需18個營業日即可完成公開發行並登錄興櫃,如果公司併送公開發行是選擇簡易公發,將可縮短前置作業時間及成本。

簡言之,在櫃買中心興櫃新制下,併送公開發行登錄興櫃機制可望發揮加速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之功能,有助於企業籌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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