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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櫃公司前總座避損3690萬 吐犯罪所得再捐30萬判緩刑

本文共414字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上櫃生華生物科技公司前總經理宋台生退休前將以個人名義成立的BioScience公司持有的生華科持股出脫,賣出1082張、避損3690萬9200元,與公司行政財務處經理蔡慧如、資深財務員黃慧珊依內線交易罪起訴,宋等3人認罪,繳回犯罪所得,台北地院審理,判宋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向公庫支付30萬元。

同案蔡慧如判刑1年8月,緩刑2年;黃慧珊判刑1年7月,緩刑2年;宋台生犯罪所得3690萬9200元、蔡慧如犯罪所得14萬1167元均沒收。本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指控,生華科2021年11月11日宣布宋台生退休,因宋退休的消息公布之前1個月,公司才宣布新冠新藥2期臨床數據良好,將拚第3期臨床及加速國際授權合作,之後傳出通過宋台生退休案,致股價出現波動。

檢調調查,生華科股票自2021年11月11日開盤後,股價急速下跌,從每股99.3元跌至87元,進而查出宋台生賣股避損,依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查辦,2023年5月起訴宋台生等3人。

上櫃公司生華生物科技公司前總經理宋台生涉嫌內線交易,法院判宋緩刑4年。圖/聯合報...
上櫃公司生華生物科技公司前總經理宋台生涉嫌內線交易,法院判宋緩刑4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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