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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預告碳費公式 學者:促進減碳力道有限

本文共873字

中央社 記者張雄風台北29日電

環境部今天預告碳費收費、自主減量及指定目標等3項子法草案。學者認為,碳費徵收七折八扣,實際促進產業減碳力道有限。環保團體呼籲環境部應公布在此規則下的減碳評估。

環境部預告氣候變遷因應法下與碳費有關的3項子法草案,包含「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

根據草案,碳費起徵標準為年排放量達2.5萬噸以上的排碳大戶,而未來將分階段下修起徵標準,預計2030年就會適用年排放量1萬噸的門檻;另外,將收費公式分3類,以有無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是否屬於高碳洩漏風險事業做為區分。

台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在臉書表示,碳費徵收七折八扣,實際促進產業減碳力道非常有限,充其量只是國家減碳的安慰劑;也應重新檢視碳費徵收機制對國家減碳的實際推進效果。

劉銘龍指出,碳費扣除額2.5萬公噸,這部分曾引起很大爭議,如果環境部執意採行,則應說明未來分階段調降起徵點,擴大徵收費基的明確時程;高碳洩漏風險行業如鋼鐵、水泥等,公式中第1期風險系數仍可打2折,雖然有分階段調整,但確切實施時間仍應說明,以免遙遙無期,2折打到底。

劉銘龍認為,台灣獨步全球創設1個碳費制度,其實是脫離了國際碳定價主流,未來治絲益棼的情形也不難預見。從這次碳費徵收辦法草案可以清楚看出,各種優惠、折扣、減免措施想方設法盡出,但預期減碳力道有限,跟不上國際淨零主流步伐。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也認同環境部應進一步說明評估在這樣的制度下「究竟能減多少碳」;另外,未來降低起徵門檻,是否有評估國內盤查量能足以負荷。

呂冠輝進一步提到,未來諸如排放源的減量指定目標、自主減量計畫等,希望企業更公開,能供大眾檢驗。

綠色和平發布新聞稿指出,環境部提出五花八門的碳費計算及折抵方式並強調是以減量為出發點,卻未曾公開各方案下的減碳效果評估,比起實質減碳效果,環境部似乎更重視企業的財務負擔。

綠色和平表示,企業的減碳動機仍取決於碳費費率的高低,若最終碳費起徵費率不足新台幣500元,可能導致企業的減碳動機不足,讓碳費制度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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