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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公司50歲郭姓某發電廠經理,近日遭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黃昭翰查出,自2018年至2019年間,利用擔任台電工程師及課長職務,竟涉嫌替某廠商護航連續取得「發電機點檢案」年標案,並以每件55萬回扣金作為代價;黃檢認郭涉犯貪污罪嫌重大,且有滅證、逃亡及勾串之虞,近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仍待進一步釐清中。
本周二,雄檢檢察官黃昭翰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搜索郭男住處並約談相關人到案說明,案經訊問後,檢方查出,郭現為台電公司某發電廠經理,先後利用擔任台電工程師及課長職務,因知悉某廠商有意投標利潤較佳之勞務採購案,竟基於承辦業務便利性,心生歹念與該廠商約定,以每件標案收取55萬元回扣為代價,護航取得2018年發電機點檢案、2019年發電機點檢案。
檢方認為,郭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之經辦工程收取回扣罪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之事實及有逃亡、串證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性,經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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