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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資企業片面調動上班地點 工會抗議違反法規

本文共961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18日電

美資企業再傳勞資爭議,勞團今天說,半導體設備製造商大廠子公司泰洛斯片面調動物流員工上班地點,更稱不配合就曠職論處;勞動部說,已請桃園市協助勞資溝通。

泰洛斯公司企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人今天到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批評泰洛斯公司在未與員工、工會協商的狀態下,片面調動員工上班地點。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林莊周指出,泰洛斯員工將近800人,其中物流員工有120人,公司在8日下班前突然召集全體物流員工,公告宣布中壢廠物流員工5月1日起必須到大園倉庫報到,否則以曠職論處。

林莊周表示,公司發布調動公告,事前完全未與員工或工會協商,雖然公司有提出每天給予新台幣115元的補償方案,但這補償方案3年後就會取消,甚至公司還要求原本中壢廠負責生產線的同仁學習物流業務,讓物流員工擔憂公司片面強制調動員工,是想逼員工自請離職、節省資遣費。

泰洛斯企業工會理事長張倫忠指出,自己同時也是物流部員工,大部分員工其實都很聽命行事,像是2月時公司要求員工用自己特休假來為公司節省支出,大家也都配合,但這次實在是完全未溝通就片面調動,讓人無法接受,若以上下班尖峰時間來算,一趟就要多45分鐘的交通時間。

張倫忠指出,工會得知調動公告之後也已經將意見跟訴求發函給公司,像是每天來回補償費用應比較加班費計算、交通時間應納入工時、公司應提供來回交通車等,但公司至今無任何回應。

對於工會抗議,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科長金士平指出,雇主調動勞工至其他工作地點,除了不能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調動規定外,事業單位可考量調動勞工對其家庭及身心上壓力與負擔,與勞工或工會協商提供適當慰問與補償措施。

金士平也呼籲公司,員工是創造企業利潤的最大夥伴,勞資雙方為利益共同體,工會所提訴求公司應換位思考聽取工會聲音,積極協商化異求同取得共識,避免爭議擴大。

金士平表示,目前桃園市政府已受理工會調解申請,後續將請桃園市政府儘速安排調解並從中協助勞資雙方進行溝通,勞動部將持續關注並適時協助。

泰洛斯則發聲明指出,泰洛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Talus Manufacturing Ltd.)尊重員工發聲的權利,公司也肯定工會為成員發聲的努力。公司堅守公平談判的承諾,同時考量員工的福利與業務的發展。相信透過持續的對話、促進互惠與合作的工作環境,能夠達成共識並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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