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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推「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強化打詐

本文共633字

經濟日報 記者彭慧明/即時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訂定「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今日公告實施辦法。NCC說明,辦法將獲核配電信號碼之電信事業及批發轉售門號的MVNO(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電信通路業者等納入規範,要求落實認識用戶(KYC)及風險管理、內控查核等義務,特別針對企業客戶申請用戶號碼情形,電信事業應加強管理。

「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草案是NCC將去年6月公布的「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法制化,重點包括要求MVNO登記為電信事業,納入管理。

NCC表示,新辦法加強在號碼申請時對身分查核、申請後對用戶行為管理,也納入電信通路,包括辦理時要雙證件、初次辦理要留存影像,相關文件必須保存副本,網路申辦須採用數位簽章,不得僅以網路通訊聯絡就申請;更要求電信業者必要時應到企業客戶方實際查核營運狀況、門號使用樣態,防詐騙集團冒用人頭戶或假證件申辦門號。此外,電商平台要協助檢視賣家電信事業登記、販售用戶號碼來自哪家電信業者。

新辦法將MVNO納入管理,與電信業者負同樣的KYC業務,NCC也要求MVNO業者必須到NCC登記為電信事業,受NCC管理;如果MVNO向電信業者採購門號,就是電信業者的企業客戶,電信業者須對客戶盡KYC義務。

NCC指出,辦法上路後,有一年過渡期,電信業者在此期間可對已分配的企業用戶號碼檢視資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高風險企業客戶限期補正資料。未來發生詐騙案,NCC將依個案檢視電信業者或MVNO是否做風險管理,否則可能被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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