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林右昌:研議延長「宗教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申請期間

本文共601字

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即時報導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規定2年的申請期限即將於今年6月11日屆滿,有部分宗教團體反映申請權利歸屬審認應備文件恐準備不及,建議修法延長申請期限。內政部長林右昌今表示,秉持為宗教界服務的一貫立場,將充分考量宗教團體的權益,近期將對延後申請期限的建議展開研議。

林右昌說明,為解決宗教團體不動產借自然人名義登記可能造成權屬糾紛,淪為私人所有問題,內政部特制定暫行條例,於2022年6月8日公布施行。

符合規定的宗教團體可在2年內,就暫行條例施行前所購買或受贈,但因故登記在自然人名下的不動產申請權利歸屬審認,宗教團體只需於申請時提供證明文件及相關表件,各地民政機關就可以在審認符合規定後,囑託地政機關將不動產更名登記至宗教團體名下。

若不動產是耕地或受贈後尚未移轉,或申請人是未登記寺廟,則囑託辦理限制登記,保障宗教不動產不會被登記名義人隨意變賣掉。

林右昌指出,由於暫行條例規定的處理程序相當簡便,讓宗教團體不必上法院打官司,而是由民政主管機關審認不動產的實質所有權歸屬,在暫行條例施行後,受到宗教界一致的肯定。施行期間,內政部考量宗教團體申請文件準備不易,也多次放寬民政主管機關對於應備文件的採認原則,以降低宗教團體申請門檻,盡力排除宗教團體申請上的窒礙。

林右昌補充,近來有部分宗教團體表示因為特殊狀況,在文件資料準備上需耗費較多時間,因此建議延後申請期限,內政部近期將研議申請期限延期。

內政部長林右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內政部長林右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0403花蓮大地震災民免繳國保保費6個月 每人免繳7116元
下一篇
立院通過凍漲電價提案 行政院回應了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