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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署籲正視原民及農民需求 不宜全面禁山豬吊

本文共677字

中央社 記者楊淑閔台北11日電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野保法修正草案,動保團體立法院外疾呼全面禁用山豬吊;林業署堅持輿論應正視原住民族使用自然資源的權利、農民須防治獸害等前提,不宜全面禁用。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事涉捕獸鋏使用議題;場外10幾個動保團體串聯,演出台灣黑熊遭山豬吊斷肢行動劇,疾呼全面禁用,並質疑林業署較小尺寸改良版無效,因為小熊等野生動物仍會遭斷肢,甚至致死。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發布書面新聞強調,考量保育實務,應正視原住民族使用自然資源的權利、農民須防治獸害等前提,不宜全面禁用套索,也因此研發了縮小踏板直徑的改良式獵具,免費提供山村居民領用,設法減輕制式套索(山豬吊)對動物的傷害性。

林業署並說,套索成本低且容易設置,部分原民、農民習慣使用,雖然動物肢體長時間受套索束緊,會引發組織壞死、死亡,但獸鋏或毒餌殺傷性更強,在還沒有比套索更理想的陷阱可替代下,加上部分原住民、農民對套索仍有使用需求,此時貿然立法禁用,恐將迫使他們改用毒餌或殺傷力更強的工具。

再者,實際上要查獲設置套索的現行犯很困難,修法全面禁用,不僅可能流於形式,也等於宣告使用套索就是違法,反而會讓使用者重回過去自己發現誤捕也不敢通報,甚至進而湮滅事證的老路,將更不利於保育。

林業署重申,綜上,透過提出草案修正野保法第19條第1項第8款,盼藉此公告限定只能使用改良式獵具或相同規格的套索,同時積極與獵人、農民溝通,讓陷阱使用管理更細緻化;以此落實生物多樣性公約2022年「昆明-蒙特婁生物多樣性框架」所揭示,肯認與尊重原住民及在地社區權利的重要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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