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遠通電收ETC合約將到期 高公局:4月底應會達共識

本文共319字

中央社 記者余曉涵台北10日電

遠通電收ETC合約將在2025年到期,交通部高公局表示,目前合約文字大致底定,不過在費率跟年期上高公局有所堅持,這個月底應該會有共識。

遠通電收ETC合約將在2025年12月21日到期,到期後ETC資產將移交給政府,屆時將重新委外經營,不過遠通電收有優先議約權。

高公局副局長彭煥儒向媒體表示,與遠通電收的洽談這個月底會談到一個段落,目前契約文字都已經底定,但高公局在費率跟年期上有所堅持,最後應該會有共識。

彭煥儒說,ETC是電子設備,有一定的使用壽命,高公局希望能把設備使用達到最大化,若跟遠通電收優先續約的話,設備就會陸續更換。

彭煥儒指出,不論是否可以跟遠通電收達成共識,今年都要決定,若遠通電收後續不續約,也會要留時間重新招標。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民眾黨:蔡柯會前 府高層傳話黃國昌談及NCC比例
下一篇
核電廠延役 關卡不少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