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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修法公聽會 民團:我們正在創造充滿歧視的社會

本文共777字

聯合報 記者鄒尚謙/台北即時報導

人工生殖法修法討論已久,衛福部國健署今舉行公聽會,廣納各界對於修法的意見。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表示,台灣早已有非異性戀夫妻以外的家庭,若過度強調單一家庭樣貌,我們反而在創造充滿歧視的社會,這樣才會傷害兒童最佳利益,根據國內外研究都顯示,異性戀、同性戀家庭在養育孩子的能力上並無二致,且台灣也有位高一的孩子是來自兩個媽媽的家庭,相較於基因遺傳,他更在乎媽媽們是否相愛,是否愛孩子。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專員李欣今出席公聽會表示,協會20年服務想要生養 孩子、有孩子或是已經有小孩的同志家庭,也陪伴在同志家庭成長的孩子。而保障兒童權益不應與家庭成員數量、性傾向、性別掛勾。

「家長性別、性傾向根本不是影響孩子成長的重點。」李欣指出,曾有位幼稚園孩子被同學知道他有兩個媽媽,反而羨慕地說,「都是媽媽,這樣你可以聽很多睡前故事。」雖是是童言童語,但也彰顯對小孩而言,更重要是實際生活相處的時間與關心;另一位高一的孩子,也有兩位媽媽,他也不在乎家長的性傾向,更在乎媽媽們是否相愛、是否愛孩子。 

李欣表示,歐美1980年開始諸多學術研究指出,同志家庭跟異性戀家庭照顧小孩能力上、實質指標上都沒有明顯落差,唯一最大落差,是同志家庭比較不會說男生不能做什麼、女生不能做什麼,性別框架比較彈性;台灣也有教授取得相同的結果;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也指出,不同型態家庭都可以促進兒童權利與福利,希望台灣對於誰是家長、誰可以成為家長,有更包容性政策。

「我們正在創造充滿歧視的社會。」李欣說,當我們透過法規限制特定婚姻狀態、性傾向才能成為家長,傷害的是尚未出生孩子的權益,傷害正在成長的孩子,因為我們正在評價他的家庭,傷害是已經是大人但曾在這些家庭當中成長的孩子;很多家庭型態早就在台灣存在,找出真正影響兒童權益因素,投入合理政策資源,改變不合理的法規,這些才是保障兒童權利的作法。

李欣說,很多家庭型態早就在台灣存在,當我們透過法規限制特定婚姻狀態、性傾向才能成...
李欣說,很多家庭型態早就在台灣存在,當我們透過法規限制特定婚姻狀態、性傾向才能成為家長,傷害的正是兒童最佳權益。圖/截自國健署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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