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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為兒少機構性侵案董事 饒慶鈴:監院無限上綱

本文共772字

中央社 記者盧太城台東26日電

台東某兒少機構發生院童遭性侵、強制猥褻,監察院調查,台東縣府社會處長陳淑蘭有未積極處理等缺失,通過彈劾;同時縣長饒慶鈴父親饒穎奇是機構董事,未利益迴避。饒慶鈴今天則批監院無限上綱。

台東縣某兒少安置機構109年發生男院童遭性侵事件,監院111年糾正台東縣政府,今天再對社會處長陳淑蘭提出彈劾,同時指出饒穎奇是機構董事,機構和縣政府簽訂安置契約,未利益迴避。

監察院新聞稿表示,台東縣政府社會處長陳淑蘭未依法完整審認兒少安置機構不適任人員、監察院糾正後也未加強監督機構落實改善措施,致生更嚴重的機構內強制猥褻案件,並涉嫌違反兒少權法保密規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監察院通過彈劾。

監察院提到,台東縣長饒慶鈴父親長期擔任機構所屬基金會董事,屬公職人員關係人,陳淑蘭協助該基金會與縣政府簽訂機構安置輔導契約書,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補助限制規定,核有違失。

饒慶鈴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監察院對這個案以不成比例的原則大動作開記者會公告周知,「監察院做這件事情是在當誰的打手?」她說,針對這案件,台東縣政府對相關的程序和法律都有懲處,請民眾放心。

饒慶鈴表示,監察院在新聞稿中提到父親饒穎奇是這安置機構基金會的董事,父親早年做這件事是在做一件好事,監察院無限上綱讓人無法理解。

有關陳淑蘭部分,媒體多次致電陳淑蘭,皆是辦公室人員接電話或是未接,辦公室人員回覆「處長今天忙著開會,恐怕下班前無法回應」,至截稿尚未接獲陳淑蘭回應。饒慶鈴則表示,相關的懲處,程序也都在進行中,請民眾放心。

對於花蓮縣政府也因此案被監察院糾正,花蓮縣社會處長陳加富接受媒體聯訪說,對此結果表示尊重,個案安置結果及安置期間需求,相信社工人員會做最適切的服務;至於有些個案認知落差、反映,會持續要求社工人員應詳細溝通,以免兒少觀念、看法的問題,導致社工人員的辛苦被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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