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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國小師疑霸凌家長申復 認定有瑕疵將重啟調查

本文共468字

中央社 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6日電

嘉義市某國小班導師涉不當管教,要求學童在走廊罰寫、動手巴頭等,但未構成霸凌,家長不服提申復,調查小組認定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校方將再組校園霸凌小組重啟調查。

學童家長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日前對嘉義市某國小提出的校園霸凌事件案申復結果出爐,報告書中提及,因原調查報告有未盡調查證據、認定事實等程序上重大瑕疵,應由校方重啟調查。

嘉市某國小導師疑對學生霸凌及不當管教,經學童家長提出霸凌調查申請書,調查結果今年1月底出爐,認定導師行為未構成霸凌,但對學生言行不當及有不當肢體碰觸,如用力拍打學生手臂、頭部或午休時間要求搬桌椅在走廊罰寫、不能休息,認定為不當管教。

學童家長表示,日前循法律程序提申復,由校方聘請3名專家調查,結果認定程序上有不合理地方,需重啟調查。

國小校長表示,申復結果出爐後,將循正常程序組調查小組調查;校方已於2月底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針對班導師的行為記申誡2次並加強宣導講座。

學童家長指出,對於小孩疑遭班級導師霸凌,已向嘉義市政府提國家賠償,請求新台幣20萬元精神撫慰金,若獲判定賠償,將全數捐助嘉義家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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