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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製藥」紅麴原料流入台灣 食藥署曝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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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賴昀岫/台北即時報導

日本小林製藥22日表示,部分民眾食用營養食品出現腎臟疾病症狀,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布,產品未有輸入我國紀錄,不過2家業者在111年初至今年3月22日,共有56筆輸入原料紀錄,邊境停止日本「小林製藥」公司紅麴相關產品及原料輸入查驗申請,並要求業者即起下架相關產品,後續將請日本企業在台代表等單位協助釐清。

日本MBS新聞報導,目前已知小林製藥生產的紅麴約有80%賣給其他公司,剩下20%為自用,該公司共向國內外飲料和食品製造商等約52間公司銷售產品,台灣業者也在其中,日本製酒業者「寶酒造」,宣布自行回收含該成分的近10萬瓶日本酒,財政部國庫署24日表示,今年我國曾有兩家業者進口該酒品,將請該等進口業者辦理市面回收。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日本小林製藥公司,在本月22日發布,含紅麴的5項機能性表示食品自主回收通知,其原因是該公司接獲民眾攝食前述食品者,出現腎臟疾病的通報,該公司分析發現其製造使用的紅麴原料,「含有非預期成分之可能,因此辦理紅麴相關產品之回收」。

林金富表示,小林製藥公司發布回收的5項「機能性表示食品」,未有申請輸入我國查驗紀錄,發現國內2家輸入業者,有輸入該公司紅麴原料的紀錄,統計111年1月1日至113年3月22日,計有56批報驗紀錄,已同步通聯該2家輸入業者辦理回收,邊境停止日本「小林製藥」公司紅麴相關產品及原料輸入查驗申請,也會同步請日本企業在台代表等單位協助釐清。

「機能性表示食品」類似我國的保健食品,林金富指出,業者輸入紅麴原料,用來製成膠囊狀及錠狀保健食品,即起會要求廠商自主下架相關產品,也要依規定向地方衛生局通報,有使用到這款原料。

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如有使用或販售日本「小林製藥」的紅麴相關原料或產品,請依日本原廠通知或建議,停止使用、販售及自主下架,並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落實自主通報,倘有使用或販售但未通報者,依同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等,民眾如赴日本旅遊,應避免購買上述回收產品,如已購買者應避免食用。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布,2家業者近年共有56筆,「小林製藥」公司紅麴相關原料輸入紀...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布,2家業者近年共有56筆,「小林製藥」公司紅麴相關原料輸入紀錄。圖/取自食藥署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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