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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兒盟會務 教部列4缺失要求2週內提改善報告

本文共653字

中央社 記者許秩維台北25日電

教育部與衛福部共同查核兒福聯盟,在會務方面,教育部列出內部控制、董事會、監察人、人事制度等層面有缺失,將請兒福聯盟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劉姓保母去年9月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涉嫌與妹妹凌虐男童致死。衛生福利部與教育部邀請10名外部專家及業管單位,共15人至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共同聯合查核,就民國110年至112年會務、財務及收出養業務進行檢查。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經查核兒福聯盟財務及會務,發現兒福聯盟在內部控制、董事會、監察人、人事制度等層面有相關缺失與待改善事項。

根據教育部文字說明,兒盟於108年訂定內部控制制度,但無專任或兼任稽核人員執行內部稽核書面紀錄,且控制作業未涵蓋所有行政面向,而購置不動產需求與選址等事前評估作業,也欠缺內部控制與書面文件。

教育部提到,兒盟董事為無給職,未支領車馬費,但董事會議討論與其他非營利團體合辦兒童福利相關業務時,部分董事有應迴避而未迴避的情況;另外,查財團法人法及兒盟捐助章程規定得設置監察人,非強制規定,兒盟前數屆均有選聘監察人,但110年後未選聘監察人,導致未能發揮內部監督機制及功能。

在人事制度方面,教育部指出,兒盟於董事會下設置執行長及策略長兩個職位,但權責與職能分工未見於任何書面規章;財務部分,兒盟111年收入用於人事費用約51.25%,用於服務費約44.22%,經兒盟委託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查核報告,尚屬可信。

教育部表示,針對兒盟相關缺失與待改善事項,將與衛生福利部發文,請兒福聯盟於2週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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