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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鼓勵企業團購 綠電信保機制適用對象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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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鼓勵企業團購 合組購電公司將納入融保中心擔保範圍 買家可轉售30%電量給供應商

綠電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綠電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994字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經濟部近期將公布綠電信保機制辦法,據悉,為鼓勵企業團購綠電,多家企業合組購電公司也將新增納入國家融保中心擔保對象,擴大適用對象。

此外為鼓勵「以大帶小」,買綠電企業,其中30%綠電可轉售給供應商。經濟部評估,經過多方協商及設計,且擔保主要對象是國內有頭有臉的大咖企業集團,與銀行皆有信貸往來,透過「以大帶小」,有龍頭企業當「帶頭大哥」,較小的供應商亦可因此買到綠電,預估「出險機率很低」。

經濟部原先規劃,僅兩類購買綠電企業的購售電合約(CPPA)可得到信保擔保。第一是長期或短期信評達twBBB-級或短期購售電公司債務信用評等達 twA-3級以上,約有100家電子、金融業;第二類是同集團企業過去五年平均年用電逾5億度,約有40家半導體、面板業者。

經濟部主導綠電CPPA信保機制
經濟部主導綠電CPPA信保機制

除上述兩大適用對象外,依最新規劃,為鼓勵企業團購綠電,將新增第三種適用對象:本國企業由非屬同一集團企業共同購買綠電,而成立具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者的「購售電公司」。

知情官員解釋, 該購售電公司股東仍須符合一定以上信評、或過去五年年均用電量超過5億度規定。舉例來說,有四家企業合組成立購售電公司,四家皆須符合信評標準或年用電量標準等條件。

依規劃,單家大咖企業、或多家企業合組購售電公司,經濟部對其購買綠電額度設有上限,最多只擔保其過去五年平均用電量的一半,轉售電量給其他非股東且非所屬同一集團企業,合計每年不得逾各該年度購買綠電的30%。

官員表示,准予轉售就是希望「以大帶小」,如轉售給供應商。

舉例來說,某企業過去五年平均每年用電量為10億度電,計劃購買7億度綠電,但綠電信保機制最多僅能擔保5億度綠電,其中每年有三成、也就是1.5億度電准予轉售。

官員表示,一開始就設定只擔保半數綠電,加上擔保對象都是由大咖企業帶頭,即便允許三成可轉售,綠電信保機制出險機率不高,在確保銀行風險同時,也可協助更多企業買到綠電。

經濟部長王美花日前在立法院表示,第1季底將公布綠電CPPA信保機制辦法,由八大行庫對購電企業CPPA提供信用擔保,由國家融資保證中心再保,一次開立20年保障期;受惠企業集團包括聯電(2303)、友達、群創、日月光、台塑等,同時也有利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3-2期開發商取得銀行團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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