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779字
監委王美玉今天說,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在102年間,協助酒店業者關切申請案,監察院要求台南市政府檢討改進。另外,陳宗彥疑似接受8次酒店性招待部分,移由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
監委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透過新聞稿指出,陳宗彥在民國101年間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102年2月起擔任民政局長職務期間,曾協助酒店業者向台南市政府所屬相關機關關切「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申請案。
監委說,根據台南地檢署偵辦酒店業者妨害風化案件的監聽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卷證資料,顯示陳宗彥疑似在101年、102年間,共計8次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本案經調查後,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查通過調查報告。
監委表示,陳宗彥在監察院詢問時,坦承截圖Line圖貼是他本人,但否認他是「陳董」,經查監聽譯文及Wechat聊天室102年12月12日翻拍畫面,「陳董」是任職市政府且協助「縮短流程時間」者,顯然是指當時擔任台南市民政局長的陳宗彥,因此陳宗彥辯稱「陳董不是我」,尚難採信。
監委指出,陳宗彥在監察院詢問時,坦承「有請辦公室秘書詢問案件進度並告知業者,但絕對沒施壓」,經檢視台南市政府所屬相關機關受理該案的處置流程,難謂有施壓情事。
監委說,但陳宗彥向其他機關查詢與其職掌無關的事項,被詢機關竟將內部會辦進度告知,陳宗彥再洩漏給請託業者,違反行為時文書處理手冊相關規定,台南市政府應檢討改進。
另外,監委表示,Line截圖中陳宗彥代稱陳董、同學、老闆的朋友等,而陳宗彥所詢的「小芸」,也在酒店會計記載的筆記本中出現3次,顯示「小芸」當時確在酒店工作。
監委說,陳宗彥主張監聽譯文內容是酒店業者間的,跟他沒關係,監察院為取得與陳宗彥相關的直接證據,函請台南地檢署提供陳宗彥本人案件的監聽譯文,但台南地檢署函復因已重啟偵查而無法提供,因此會將調查所得移請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以釐清案情。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