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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榮村與身障團體座談 重視應考、錄取訓練權益

本文共668字

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14日電

考試院長黃榮村今天與身障團體座談時表示,85年起舉辦身障特考以來,致力維護身障者公平參與國家考試機會,以持續完善身障者權益保障,從參加國考到錄取訓練的權益維護,都相當重視。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表示,黃榮村今天與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進行座談,就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申請各類應考權益維護措施、考試錄取訓練,以及促進自立生活等議題交換意見。

黃榮村說,從民國85年起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以來,考試院相當重視身障者參加國考及錄取訓練的權益維護。在國考方面,會依不同障礙類別設置相應的輔助設施及服務,讓身障考生在所有考試都能申請使用。

黃榮村指出,身障考生錄取後的基礎訓練採雙軌設計,依當事人情況調整實體或線上學習,實務訓練期間也會搭配勞動部、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的職務再設計服務,協助身障者進入職場及穩定工作。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說,本身是先天性成骨不全症,赴日研習期間有感於當地對無障礙設施及空間的重視,期盼系統性盤點國考報名方式、體格檢查標準、交通需求、應試輔助措施及分發工作地點等,改善台灣無障礙生活環境。

考選部長許舒翔指出,目前身障人員考試場所都會選擇具無障礙設施及交通便捷的學校,也會調整試題試卷,例如放大試題、放大測驗式試卷,提供相關輔具如放大鏡燈具、擴視機、有聲電子計算器等,以及盲用電腦作答、點字機作答、口述應試等。

許舒翔說,另外也會以警示燈與大字報,提示考試起訖時間,同時設有「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審議委員會」,以維護並合理調整身障者公平參與國考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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