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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艇翻覆案 陸委會:陸方長期不依法取締三無船舶

本文共922字

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即時報導

大陸快艇闖金門海域翻覆致2死事件延燒,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將邀請海洋委員會、陸委會等機關專題報告並備詢。根據陸委會書面報告指出,本案發生的遠因,是陸方長期不依法取締三無船舶,導致三無船舶經常任意違法侵擾台灣禁限制水域所致;陸方應加強管理三無船舶,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將邀請海委會主委管碧玲、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國防部及海軍司令部等官員,就「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專題報告,並備詢。

根據陸委會送抵立法院的報告指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船舶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可逕行驅離或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員或為必要的防衛處置。

陸委會表示,經初步調查,海巡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過程並無不當,對於本次陸籍船員拒絕配合台灣方面的執法工作,發生不幸事件深表遺憾;並授權海基會透過兩會管道,協處陸方家屬赴金事宜。

報告指,對於國台辦將執法層次問題導向兩岸「同屬一中」、「根本不存在所謂禁止、限制水域」等政治面爭議,陸委會將持續嚴正穩健執法,對國台辦的無端指控,無視兩岸各有關單位積極調查肇因與後續處理的努力,表示遺憾。

陸委會也呼籲,陸方停止對台負面舉措,與我方進行不涉政治前提的溝通對話,務實處理兩岸各項議題,共同維護兩岸人民福祉權益。

報告強調,我國為法治國家,司法機關獨立適用法律,不受政治力控制。為避免主管機關後續處理不符司法程序,或陸方誣枉事實對結果不滿意,引發批評,故需透過司法調查,始能堅守公正性。本件事故發生後,海巡署即移請檢察官偵辦,以消弭社會及國際對本件合法性的疑慮,因此宜尊重司法單位相關作業,釐清事實。

陸委會表示,本案發生的近因,是陸方「三無」船舶(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拒絕配合我方執法並採取危險規避作為所導致。然而遠因實是陸方長期不依法取締其為數甚多的「三無」船舶,導致「三無」船舶經常任意違法侵擾我禁止、限制水域所致。

陸委會表示,我主管機關為維護漁民權益,依法驅離越界船舶,責無旁貸。陸委會也一再呼籲陸方應珍惜雙方長久以來在海上執法所累積的成果,同時正視「三無」船舶對海洋資源及漁民合法權益所造成的危害,以免憾事再度發生。

陸船翻覆釀2漁民落水死亡一案越演越烈,已成為兩岸政治事件。圖/金門海巡隊提供
陸船翻覆釀2漁民落水死亡一案越演越烈,已成為兩岸政治事件。圖/金門海巡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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