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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瑞穎申請任亞衛董事、董事長職務 NCC今日駁回

本文共797字

聯合報 記者馬瑞璿/台北即時報導

亞洲衛星電視向NCC申請變更公司負責人,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6)日決議,駁回范瑞穎任該公司董事、董事長職務,並附附款許可其他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變更;不過,亞衛所屬的「寰宇新聞台」評鑑案,NCC則給予「合格」評鑑。

NCC指出,范瑞穎現任東森電視董事職務,另於去年受泓順投資指派擔任中嘉董事職務,案涉廣電產業的水平及垂直整合,若NCC許可范瑞穎擔任亞衛公司董事、董事長職務,范瑞穎將可實質參與「東森新聞台」、「東森財經新聞台」、「寰宇新聞台」、「寰宇新聞台灣台」及「寰宇財經台」計5個衛廣新聞、財經新聞頻道及國內12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台經營,考量此類經營型態對產業整體發展的影響,NCC依衛廣法規定駁回此部分申請。

亞衛也申請變更董事為禾豐傳媒投資指派的代表人黃東烈、祝藝、陳建甫、林輝煌,並申請變更監察人為沈承豐、申請變更總經理為周欣怡部分;NCC說明,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受益人如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不完全陳述,其信賴利益不得保護,NCC得依職權續為辦理。

就外界盛傳該公司股東涉借名及代持情事,NCC於審查過程中多次請亞衛就前開事項提供相關說明,該公司均否認,NCC依衛廣法第15條、行政程序法第96條規定附保留許可廢止權之許可,附款內容為:「本屆董事任期內,該公司應於每年股東常會開會前15日內提供股東名簿予NCC,並向該會說明該公司股份之實質受益人,該公司如未履行,或有具體事證顯示該公司上層股東涉有代持或借名情事,該會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2款規定,得廢止原處分。」

另外,有關亞衛公司所屬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寰宇新聞台」評鑑案,NCC表示,經委員會議審查該公司提交資料,評鑑結果為「合格」,該公司並應依總評意見確實辦理,含持續投資新聞人力、設備、節目及內容,降低所屬新聞頻道節目共用情形,製播房地產新聞,落實多方事實查證、平衡報導,以避免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規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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