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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大林電廠爆弊案 經理承辦員疑收回扣2人收押2交保

本文共401字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台電大林火力發電廠傳出弊案,郭姓經理、張姓、林姓承辦員疑藉由經手標案機會,趁機在標金中「灌水」墊高底價,經洪姓廠商得標後再朋分款項,高雄檢調昨發動搜索,檢方複訊後聲押,今下午法院裁定張男、洪男收押禁見,郭、林法官則認無羈押必要,各以10萬、15萬元交保。

雄檢承辦檢察官2022年偵辦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發現大林廠幾件勞務採購案疑涉標金灌水,檢方指揮高雄市調處展開偵辦。

昨天檢調見時機成熟,動員搜索大林廠及廠商公司等住所,傳喚大林廠郭姓經理(50歲)及張姓(44歲)、林姓(30歲)、洪姓廠商(44歲)等人到案。

據了解,郭男等人經手該廠勞務採購案,疑似在廠區的勞務採購標案中灌水,墊高底價後成功讓洪男得標,多餘標金再交由涉案同夥朋分。

檢方今複訊後,認為涉案4人有羈押必要,訊後聲押,今下午高雄地院召開羈押庭,裁定羈押張男、洪男2人,郭姓經理及林姓部屬則各以10萬、15萬元交保,詳細涉貪金額檢調仍再清查。

台電大林電廠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台電大林電廠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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