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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綠電總量不足、不易取得 籲推展自發自用

本文共904字

中央社 記者楊淑閔台北23日電

綠色和平今天發布RE10X10企業綠電倡議2023年度報告,在102家響應的台灣企業中,已有40家開始使用綠電;然而台灣綠電總量不足、不易取得,呼籲政府推動自發自用模式。

綠色和平表示,自2020年底發起「RE10X10企業綠電倡議」,至2023年底,已獲102家企業響應。目前40家企業已開始使用綠電,其中18家達成綠電用量占總用電量10%的承諾,甚至有11家突破20%,可望成為激勵中小企業使用綠電的指標。

綠色和平估計,若這些企業都實現倡議目標,預計2025年綠電用量至少8170萬度,每年減碳超過4萬公噸,相當於103座大安森林公園一年的吸碳量。

不過,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方君維也說,綠色和平發現,至2023年12月止,台灣再生能源發電總量約229.6億度,卻只發放128.3萬張購買綠電憑證,等於僅有5.6%綠電供企業取得,顯示台灣再生能源存在總量供應不足、不易取得,以及被躉購制度壟斷的問題。

她進一步指出,綠色和平建議政府推展自發自用模式,除了「廠內自用」,還有「轉供自用」、「自備電廠」等2種模式可擴展自發自用多元運用。

「轉供自用」是企業自家工廠已無法自建發電設備的情況下,即透過在第三地興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再將綠電轉供,也可創造額外的企業ESG效益。至於「自備電廠」模式,企業可與能源業者共同持股開發再生能源發電案場,掌握綠電來源。

報告顯示,目前企業平均電價為每度3.12元,綠電轉供平均單價約5.7元,採購再生能源憑證平均成本約每度7.75元,但若自發自用成本僅每度2.68元。

方君維說,這2種模式都能幫助企業取得成本相對較低的綠電,讓台灣的再生能源產出,真正跟使用需求對接,以落實永續發展。

綠色和平舉例說明,響應綠電倡議的企業奇鼎為了解決綠電用量不足,不僅做自發自用、轉供自用,加上取得憑證購買綠電,以符合國際市場要求綠電用量的規定。

與會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長黃志文表示,標檢局持續協助政府做轉型,同時思考能讓企業買到綠電的方案,價格過高也會處理。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則說,台灣規劃2030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達49.4GW,為2022年的3.5倍,達成的機會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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