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助攻台南新竹建海淡廠 國產署無償撥用近30公頃地

本文共613字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22日電

政府啟動台南、新竹常設海淡廠計畫,挹注半導體等科技大廠用水,財政部國產署今天表示,案件所需土地採「無償撥用」方式辦理,已撥用加預計撥用土地合計近30公頃,盼助供水穩定,促進水資源建設發展。

身為國有地「大地主」的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配合社會住宅、長期照顧及水資源建設等國家重要政策,協助政府機關依法撥用取得國有不動產,並主動盤點適宜標的提供主管機關評估。

據統計,近5年國產署協助各機關撥用取得國有土地近5萬筆、面積7000公頃。

截至民國112年底,配合內政部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協助住宅主管機關完成撥用土地25.48公頃,房屋10筆;同時,保留415公頃土地供其辦理先期規劃,協助落實居住正義。

同時,配合衛福部「獎助布建住宿式長照機構公共化資源計畫」等長照政策,國產署指出,已協助機關撥用取得長期照顧機構所需的國有不動產,土地面積11.73公頃,房屋11棟。

國產署進一步指出,海水淡化已列為水資源多元開發的重點工作,行政院核定台南、新竹海水淡化廠計畫為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採「無償撥用」方式辦理,國產署協助完成撥用國有土地,確保供水穩定,促進水資源建設發展。

官員表示,針對台南地區海淡廠,國產署已合計撥用近18公頃土地;新竹海淡廠用地申撥案方面,預計受水池撥用面積約1.8公頃,海淡廠區預計撥用面積約10.15公頃。

國產署指出,未來將持續配合國家重要政策,協助機關依法取得國有不動產,增進國產運用效益,全民共享施政成果。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台美談判我方爭取鳳梨、加工肉品輸美 未觸及敏感議題
下一篇
電業法修正逕付二讀 要求電價調整需經立院同意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