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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暫停從台灣等國領養小孩 兒盟:文件都合法

本文共824字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17日電

挪威暫停從台灣等國領養小孩,兒盟是台灣唯一有與挪威合作的收出養機構,兒盟今天說,去年底接到通知要求補件,出養個案文件在國內都符合法規,但是否符合國際公約還有待檢視。

挪威媒體昨天報導,挪威暫停從菲律賓、泰國、台灣及韓國領養小孩,等待數起疑似非法領養案件的調查結果出爐。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從1992年開始提供收出養服務,目前有合作的國際機構包含澳洲、美國、荷蘭、瑞典、挪威,兒福聯盟社工處副處長李芳玲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挪威去年開始嚴格審視出養國的收出養制度是否符合國際規約,去年底也收到挪威機構通知暫時停止領養小孩,並要求針對過去的小孩身分文件補件。

李芳玲說,挪威政府針對一些個案的真實性有疑慮,希望兒盟補充個案身分的資料文件,像是補充正本或影本認證,另外也希望兒盟告知為什麼這個小孩必須要出養、為什麼不能返回原生家庭等。

李芳玲指出,挪威政府希望孩子的文件可以更完整,出發點是為了讓出養孩子個人文件可以確保是真實的,兒盟也認同,因此持續補件中。

李芳玲說,台灣法令要求孩子戶口登記、收養程序文件等都必須經法院認可、有健全把關,因此兒盟文件沒有造假,但的確跟國際私法公約制度不同,文件造假的部分沒有,但如果是放到公約層次,的確沒符合標準。

李芳玲指出,根據國際公約,讓孩子留在原生家庭才會符合其最佳利益,因此西方國家會希望出養國政府需要徹底幫助小孩留在原生家庭,因此就會檢視出養國的制度是否真的有盡力幫助到這些家庭。

李芳玲指出,台灣收出養制度距離國際公約還有一段距離。她舉例,台灣早期社會有許多家庭貧窮就會把小孩給其他人養,那是台灣文化一部分,但依照國際約標準來看,如果原生家庭貧窮,政府就應該給予經濟支持、不認為貧窮是小孩被出養的因素,也會質疑為什麼會讓小孩淪落到必須出養。

不過,李芳玲也提到,過去出養的孩子的文件,收養國都有給予肯定,認為台灣孩子個案資料相對其他國家比較完備,現在則是開始全面性認真去審視各國的文件,是齊頭式的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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