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公開合約歷程 疾管署曝發函3次高端 條約分次簽有原因

本文共705字

聯合報 記者賴昀岫、李青縈/台北即時報導

疾管署長莊人祥和副署長羅一鈞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在高端公司同意的前提下,提前公開新冠疫苗採購合約,並提到當初採購合約和保密和分次簽署,主要是因為範本契約保密條款不足,未納入商業保密款,而過去H1N1疫情期間,和諾華藥廠也簽有保密合約,高端和聯亞的新冠疫苗合約並非首次。

針對合約公開與否,跟高端交涉幾次?莊人祥表示,陸續在2022年11月3日、22日,以及今年1月8日陸續發函高端,內容是要求高端同意公開合約,至於是否召開董事會等程序,則是其公司內部運作規範,羅一鈞補充,疾管署在2022年11月3日第一次發文高端公司,詢問是否同意公開雙方緊急採購合約內容,並未請高端召開董事會,第二次也就同樣內容詢問。

針對採購契約與保密合約為何分次簽署?莊人祥說,雙方在2021年5月28日簽署採購契約,內容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的財物採購契約範本,惟該範本契約保密條款不足,未納入商業保密款,所以議約過程中,雙方口頭約定應恪守保密義務。

莊人祥表示,2021年6月8日高端公司提出,在採購議約及履約過程中,會提供許多原物料資訊,為避免涉及國外供應商機密資訊的原物料價格外流,並參酌國際間COVID-19疫苗緊急探購狀況,各國政府與疫苗廠皆未對外揭露商業條款,希望增補保密條款,雙方都要有保密責任,於是在2021年7月19日增加保密合約,期限到簽署日期滿5年。˙

莊人祥指出,合約保密只有5年,沒有封存30年問題,並約定有保密條款,新冠疫苗並非首次這樣做,在2009年10月,H1N1大流行,當時和諾華公司採購新型流感疫苗,也是採專案進口並保密7年,並不是針對高端和聯亞才設有保密條約,其它藥廠如BNT、莫德納,也都有類似保密條款。

疾管署長莊人祥(左起)與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今天下午舉行臨時記者會,說明高端新冠疫...
疾管署長莊人祥(左起)與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今天下午舉行臨時記者會,說明高端新冠疫苗合約簽訂情形。記者蘇健忠/攝影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高粱收入保險7縣市開辦 投保期限至5/31
下一篇
工總理事長潘俊榮要核電 請願準總統賴清德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