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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交通部前次長祁文中退休第1天,在他代理台鐵局長期間,發生太魯閣號事故,後遭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今天懲戒法院一審判他記過1次。祁文中告訴媒體,他可接受這項結果。
祁文中說,他代理台鐵局長時間短暫,且很多事都是他代理前就已決定,但畢竟事故發生時,他就是局長,不能說沒責任,他可接受懲戒法院的判決,並傾向不上訴。
民國110年4月2日,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在花蓮清水隧道前,撞上從邊坡滑落的工程車,造成49人不幸罹難;監察院調查認定被付懲戒人前台鐵局長張政源、祁文中及前台鐵工務處長陳仲俊均有違失,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一審今天判祁文中記過1次,張政源及陳仲俊降1級改敘。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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