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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醒之檢舉占用國有地 林沛祥:若占用立即處理賠償

本文共979字

中央社 記者范正祥、沈如峰台北10日電

無黨籍基隆市立委候選人王醒之今天召開記者會,檢舉國民黨基隆市立委候選人林沛祥長年私設違法停車場,占用國有地,不當得利。林沛祥表示,已主動聯繫國有財產署進行鑑界,若有侵占國有土地,將立即進行處理與賠償。

王醒之上午由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陪同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陳椒華說,因為王醒之過去在一些議題和時代力量合作,王醒之收到民眾陳情發現選區有不法占用國有地情形,時代力量支持王醒之召開記者會揭露。

王醒之說,民眾陳情過港路10巷收費停車場為違法經營,經查後發現,該停車場位於林沛祥持有的過港段35-00與35-01上,更涉及國有的過港段29-4、30-20。

王醒之表示,比對林沛祥財產申報資料與該地所有權人謄本,林沛祥於1997年、年僅20歲時透過買賣取得暖暖區過港段35-00、35-01號土地,一塊為都市計畫區保護區土地、另一塊為公園用地,卻鋪設水泥地,違反土地分區使用。

王醒之出示空照資料與現況圖指出,2014年起該地就開始經營停車場,不僅未經申請合法停車場登記,私設違規停車場,也違反當地土地使用分區,破壞水土保持及保護分區;更嚴重的是,地主林沛祥等雖於2015年開始以「袋地通行」便宜租用國產署土地,停車場經營範圍仍然占用國有地,作為私人停車場盈利使用。

他質疑,林沛祥土地違規私設停車場涉及4大不法,除破壞保護區、違反土地使用分區,更未取得合法停車登記,土地私設違法收費停車場,並且竊占國土盈利;而停車場私設違規、竊占國土長達9年多,總計81格停車位,以最低廉月租新台幣1500元計算,不當得利龐大。

陳椒華說,資料顯示林沛祥於2015年向國產署開始申租過港段30-20、29-4號,使用分區分別為公園用地與保護區用地,國產署以60平方公尺,1次租借50年、總金額為6萬餘元的低廉租金出租給林沛祥,她要求國產署立刻檢討並終止租約。

針對王醒之指控,林沛祥透過媒體群組回應,關於基隆市的爭議土地,他本人持有1/3權益,自去年3月起,土地的另一名持有人經過協調已獲得他無償借予使用。

林沛祥表示,對於該土地的具體使用方式並未深入了解,借用決策完全出於對友善使用空間資源的考量。

針對土地是否侵占國有土地,林沛祥表示,已主動聯繫國有財產署進行鑑界,目的在於釐清目前的實際用地範圍。他承諾,若存在侵占國有土地的情況,將要求相關負責人立即進行必要的處理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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