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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龍離岸風電擬增落管工法 提環境差異分析再審

本文共628字

中央社 記者張雄風台北9日電

海龍二、三號離岸風電風場正進行水下基礎建設,擬新增落管式拋石工法加強防淘刷,並送環境部審查。環委認為現有資料難以判斷對環境影響輕微,應改提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後再審。

環境部今天召開「海龍二號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海龍三號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等2案專案小組聯席審查會議。

海龍二號、三號位於彰化縣至澎湖縣外海,基地面積分別為59.2平方公里、85.2平方公里;核配容量為532MW、512MW;最大裝置容量為518MW、504MW。

開發單位表示,開發過程中已依環評承諾規定,在水下基礎安裝人工墊塊作為防淘刷保護工法,但發現局部海流沖刷情況非常強,人工墊塊防淘刷年限較短,也沒辦法面對較嚴重的區域做局部調整,因此除了保留原環評承諾的人工墊塊工法外,這次申請納入落管式拋石工法。

許多環評委員關心拋石成分來源及如何檢驗、2種工法施工優先順序為何、該如何有效控管拋石速率、國外使用經驗,以及對環境與生態影響等,都需要進一步評估說明。

開發單位則承諾「不會使用中國大陸的石料」,會尋找台灣合格廠商、使用天然石料,也會提出石料檢驗證明。

此外,環委認為落管式拋石工法增加了水下基礎保護面積,也就是增加海底硬鋪面的面積,可能會造成海域生物棲地消失,但開發單位未提出生態影響減輕及補償措施,難以判斷此變更對環境影響輕微。

經內部會議討論,建議此案不適用變更內容對照表,應加強調查及評估強度,改提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後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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